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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天沒工作就得繳國保 太超過
2009-10-31 B06N版

〔記者蘇金鳳/台中報導〕一位林姓讀者向本報爆料,指他的女兒只有3天沒有工作,就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,他認為不合理;勞保局台中市辦事處表示,現今法律上規定,民眾只要一天沒有勞保,就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,林先生的女兒並未多繳,以後65歲就可領到錢。

林先生表示,他的女兒在原公司上班到9月10日,另一家公司通知她在14日去報到,因為中途只有3天沒有工作,沒有勞保,但卻收國民年金的繳費單,要繳交大約600多元,他認為不合理,政府搶人民錢。

林先生認為,如果是半個月都沒有工作,要繳一個月的國民年金還可以接受,但只有3天,甚至其中2天還是週休二日,如此收取保費,是否太超過,政府應該修改合理的收費標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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