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[建議]關於本週週報的Α濫 | NO:090616014 |
| 作者:amanda[ 回應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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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女小紅和A濫成為週報專欄作家許久, 我和許多朋友承蒙貴報牽線, 都成為小紅的忠實讀者, 雖然覺得A濫一點也不有趣,內容也很貧乏, (相信許多blog寫得比他好太多) 但相信貴報的眼光,也未從質疑過為何選擇他。 但本週小紅和A濫彼此互寫, 卻看到A濫寫小紅是騷貨、奧梨假蘋果、溼得要命, 縱使這只是個人專欄,可以輕鬆、搞笑、嘲諷, 但這樣的內容登在報紙上, 真的適宜嗎?況且還是指名形容一個女性? 編輯難道不能為了報社的名聲與立場, 斟酌刊登嗎? 這樣的文章登出後,不但大家對A濫反感, 也覺得自由週報毫無把關可言! 況且有多少國高中、大學生在看週報, 是不是該有點社會教育的責任? 還是週報自認無所負擔,希望貴報深思! |
| 2009-06-16 11:30
謝謝讀者意見。 這位小紅的忠實讀者,當小紅也寫著A爛強迫我看他小弟弟時, 你怎麼覺得這是幽默,而不來舉發說這很猥褻? 同樣的小紅的許多下體文,難道就有益高中、大學生閱讀嗎? GOSSIP&GARBAGE版(簡稱GG版)宗旨就是說說無關宏旨的垃圾話, 這週兩個好友相約吐槽一下,兩篇格調如何,讀者可以評斷, 但舉著道德大旗,站在一方指控對方,未免失之嚴重。 如果多數讀者覺得這個垃圾版不妥,週報願意收掉,以盡社會教育的責任。 但這社會就因此如讀者期待的乾淨了嗎? 自由時報 週報中心 2009-06-17 01:01 (經過13小時) |
| 標題:深有同感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Legna |
| 我和Amada有同感,宅女小紅和A濫的作品讀了讓人不舒服。選擇刊出這樣類形的文章,也讓我覺得自由週報毫無把關可言! |
| 2009-06-16 13:16 |
| 標題:關於A濫的專欄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CH |
| 敬愛的編輯女士/先生: 我很喜歡小紅和A濫的專欄,也很喜歡跑趴天王的爆料和冷眼觀察,我很同意「網路飆車族」這篇文章的觀點,覺得A濫耍寶歸耍寶,其實是很有料的人。 A濫說有人不喜歡他的文章,不過我覺得他寫得很不錯,雖然沒有小紅的好笑(她實在太經典啦),不過是另一種調調,請他要繼續寫。 其實我看自由時報超過十年了,正刊雖然會看,但是週末最期待的卻是gossip版,都把它當作看完正刊的「獎勵」,真希望週五到週日都有。 |
| 2009-06-21 13:57 |
| 標題:我愛A濫和修昂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道德,多少人假汝之名 |
| CH說滴好呀 A濫和小紅風格不同,各有所長,缺一不可 不能接受的讀者請自動略過這一版 自由週報千萬不能讓這兩位人中龍鳳,俺生命中的陽光消失啊(跪) 另外,好想看晴子長怎樣 |
| 2009-07-31 05: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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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純屬個人觀點,未經查證發表願承擔法律責任 ‧如果查證屬實,將刊登在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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