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[建議]傳說中「自由時報給酪梨壽司的道歉信」在哪裡? | NO:080201047 |
| 作者:酪梨壽司[ 回應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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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自由時報總編輯: 我是酪梨壽司,貴報於2008年1月25日社會新聞版刊出之新聞〈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〉,內容係本人2004年公開發表於個人新聞台之〈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〉,記者唐偉民未經本人授權,大量轉載文章內容作為報紙商業使用,還誤將作者寫成「網友女王」、標題誤植為「女人都是福爾摩斯」,導致此報導在網路上廣為流傳轉貼,已嚴重侵害本人權益。 原本想上讀者討論區閱讀貴報對網友反映之說明,卻驚見貴報網站管理者於讀者園地回覆讀者「米老鼠」留言中提及「本報已寫信向人在日本的板主致歉」,我更忍不住疑惑,那封傳說中的致歉信,到底寄到哪裡去了? 事件發生以來,從頭到尾只收到一封內容是「我是唐偉民,可否直接與我聯繫,謝謝,我的電話是092XXXXXX,辦公室電話是02-26562828-XXXX」的信,完全沒有看到任何道歉或說明字眼。 收到唐偉民先生的來信後,我立即回信:「唐先生,對不起,我沒有興趣打越洋電話,也沒有跟陌生人通電話的習慣。想說什麼,可以公開留言給我。我的部落格網址你應該知道。」隨後唐偉民先生又在部落格留言請我「與他連絡」,我請他公開留言說明,此後記者先生音訊全無。 我的想法是,貴報「整理」出來的新聞既然是公開的,說明或道歉就應該是公開的,大街傷人,暗巷道歉,會不會太輕鬆了點?重點是,就連在暗巷裡也沒有道歉。除了貴報明日的更正啟事,我期待讀到唐偉民記者在「酪梨壽司的日記」部落格或貴報討論區做出公開說明或致歉。 另外,也期待貴報的更正啟事,不只是「本報不慎誤植作者標題」等無關痛癢之說詞。關於「沒有得到作者授權就大篇幅轉載」以及「記者完全沒有查證就胡亂抄網路轉寄信當新聞」二事,希望有清楚交代。 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,視貴報公開回應之誠意,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。 酪梨壽司 部落格網址:http://blog.pixnet.net/cwyuni |
| 2008-02-01 15:08
很抱歉引用了你的文章,當初我是在別的網頁上看到,並不知道是你的大作,該網頁上並未註明引用自您的部落格,我讀了文章的脈絡,誤以為是女王所寫,加上我想讓本報的讀者欣賞這篇有趣的作品,才會在文章中載明是女王的文章,予以刪改引用。 經過與報社討論後,報社已決定明天刊登道歉啟事,並刊載出處,再一次向你道歉。 唐偉民 更正啟事 本報1月25日B3版刊登「偷腥抓姦,男女鬥法」一文,本報一時不察,原文記述引用來自網友「女王」的文章為誤,正確來源為酪梨壽司小姐的部落格─酪梨壽司日記(http://blog.pixnet.net/cwyuni)「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」,在此謹向「酪梨壽司」、「女王」及讀者致歉。 自由時報 大社會 2008-02-02 17:30 (經過1天 2小時) |
| 標題:垂哥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垂哥 |
| 壽司加油 (摸摸頭) 頭香!? 哈哈 這裡搶你就不能刷了 |
| 2008-02-01 15:13 |
| 標題:壽司加油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糖尾民道歉 |
| 請這什麼爛記者 |
| 2008-02-01 15:21 |
| 標題:唐萎民道歉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MIKE |
| 什麼爛記者!原來自由時報的報導真的不可相信! |
| 2008-02-01 15:23 |
| 標題:支持壽司~~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小白 |
| 貴報如果自認是大報,就拿出媒體該有的道德與氣度啊!!請問唐先生,道個歉有這麼難嗎?? |
| 2008-02-01 15:24 |
| 標題:原來這是貴報社的處理方法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爛報社 |
| 原來從頭到尾的「道歉信」都是用來粉飾太平的官方說法!!!!!! 搞什麼!!! 那你們乾脆關掉這個版好了!欺騙讀者!! 目前已經不是唐先生個人的問題了, 你們的主管跑哪裡去啦?!!! 該出面做事了吧!! 請公開道歉! |
| 2008-02-01 15:27 |
| 標題:抵制濫報~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jeer |
| 既然自由時報有這種會從網路上"整理"文章的記者,還會亂改內容和照片,從此我不會再買自由時間,也不會再看這種垃圾新聞!!!(氣) ps.這種記者該開除吧! |
| 2008-02-01 15:30 |
| 標題:道歉要的是誠意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黑道貓 |
| 隨便一個官方回覆就想打發網友們 抄襲別人還要對方自己跟你們連絡會不會太趣味了? |
| 2008-02-01 15:33 |
| 標題:令人怨嘆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James |
| 我是自由時報和酪梨的長期讀者,今天發生這種令人遺撼的事情,自由時報應該明快處理,請唐記者出面公開道歉,否則枉廢一個長期訂戶的支持。 |
| 2008-02-01 15:43 |
| 標題:幹嗎在別人地盤這麼大聲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路人 |
| 幹嗎在別人地盤講得這麼開心?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-線上檢舉信箱 http://www.cib.gov.tw/mail/Mail_Report.aspx 壹蘋果 讀者爆料投訴 http://1-apple.com.tw/apple/index.cfm?Fuseaction=Complain 如果本篇被惡意刪除,請善加利用上面網址 詳情請見此篇迴響http://blog.pixnet.net/cwyuni/post/13806623/2 |
| 2008-02-01 15:43 |
| 標題:佛也有火![ 回應 ][檢舉] |
| 作者:小涼 |
| 原本壽司還沒有挺生氣的吧! 要不是唐先生(他是男人嗎?)處理模式, 加上貴報自以為的息事寧人! 壽司原本還說說笑笑的! 你們以為柿子挑軟的吃 想不到酪梨是硬的吧! 你們...惹錯人啦! |
| 2008-02-01 15:49 |
‧純屬個人觀點,未經查證發表願承擔法律責任 ‧如果查證屬實,將刊登在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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